拘留天数是由公安机关决定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拘留,并告知被拘留人拘留的原因和拘留期限。在拘留期间,被拘留人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审查和教育,不得离开拘留所。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延长拘留期限的,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。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,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。
因此,拘留天数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的。
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,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。
1、面壁思过、做早操。
2、学习法律常识和报刊。
3、简单的手工劳动。
4、条件较好的看守所业余时间下棋看电视等。
行政拘留属于治安处罚案件,行政拘留是处罚结果,行政拘留期满,执行完毕就算案件完结。治安管理处罚案件,由治安案件开具处罚决定,处罚决定规定了处罚种类,处罚履行结束,案件完结。